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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出台实施。与原试行方案相比,新方案在适用范围、责任分工、申请门槛、资金资料、实施程序等方面有显著变化。
01
适用范围拓展
加装电梯由原来的温泉街道、浮山街道、永安街道延伸至市城区范围内的乡镇。
02
突出社区主导作用
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镇)、社区(村)在加装电梯工作中的协调推进作用。
03
申请门槛降低
方案中明确,本单元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向咸安区住建局提交加装申请。以一栋6层12户的单元为例,假设每户户型面积相同,只需8户以上参与表决,其中6户以上同意,就可申请启动加装电梯流程。
04居民投入成本降低
由咸安区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加装电梯工程监理,并承担监理费用,居民可节约一笔钱。此外,居民也不用提交加装电梯图审资料了。
05
实施程序优化
主要在实施过程中新增了协议公示中有异议的调处环节,可通过自行协商、社区调解、基层组织听证等方式进行多轮调解,努力推动各方达成共识。原来加装电梯初审、公示和联合审查共需要35天,现在缩短为13天,工作效率提高近两倍。
新方案有效期5年,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2020年10月20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废止。
全媒体记者:黄兰芬 通讯员:佘娟 杨静
编辑:王馨茁
监制:向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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