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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消息,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就《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提到,提高最高可贷额度:缴存职工个人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根据缴存年限划分个人最高可贷额度具体如下:
1.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40万元;
3.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含)以上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当贷款审批金额达到资金总额度上限(20亿元)时,终止实施上述政策。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